2008年3月19日 星期三

3/13課堂筆記

1.憲法總共170條。
憲法158條中重要的是教育文化,自治精神,國民道德,健全體格與科學及生活智能。

2.圖書館應提供服務對象獲取公平、自由、適時、便利等權益。
不過圖書館運作時,到底有沒有符合上述4點,很值得探討。
但這邊認為,圖書館在經營時也有一定的難處,可能無法完全的達到上述要求。

3.圖書館因館藏毀損滅失、喪失保存價值或不堪使用者,每年在不超過館藏量百分之三範圍內,得自行報廢。
館藏量百分之三,看似很多,不過實際上則是很少的數量。因此在汰換上,圖書館應該會覺得很難處理。
英國圖書館的規定則是館藏保存7年就需要報廢。

4.美國的大學圖書館面臨七大議題--
召募、教育及留任圖書館長
圖書館在大學校園的角色
資訊科技對圖書館服務的影響
建立、控制及保存數位資源
學術傳播的混亂
支援新使用者
高等教育的經費

實際上不只是美國大學,上面的七個議題都是各國的大學圖書館應該好好省思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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